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讷河二次雷达工程土建及配套施工总承包澄清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J0207G241223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讷河二次雷达工程土建及配套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项目编号:FJ0207G241223001

项目名称:讷河二次雷达工程土建及配套施工总承包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2.3条款规定,对招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具体如下: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2.1投标报价及结算要求中“2.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暂估价按招标文件给定金额计取”修改为:“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暂列金额、暂估价等不可竞争费用按照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给定金额计取”。

同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中“B1.14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暂列金额、等不可竞争费用未按招标文件给定金额计取”修改为:“B1.14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暂列金额、暂估价等不可竞争费用未按照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给定金额计取”。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最高投标限价中,“最高投标限价8791068.25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185636.16元;规费:529358.96 元;税金:694491.88元;专业工程暂估价:100000元;暂列金额280000”。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8791068.25元。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100000元;暂列金额270000元”。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其他要求第一款“《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修改为“《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

2、第三章 评标办法4.3定标程序中增加以下内容:

4.3.1在定标前,招标人开展清标工作。清标工作完成后,应当形成清标报告,作为定标的辅助。清标报告内容应当客观公正、真实有效。

4.3.1.1清标流程及内容

①项目负责人答辩

清标小组对各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进行现场答辩,答辩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每家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答辩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

项目负责人进入答辩区不得携带通讯工具且中途不得离场。项目负责人现场针对清标小组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答辩顺序以第一信封开标顺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生成)为准,不具有任何倾向性。

②对3家中标候选人材料进行分类统计、汇总,形成汇总表。

③编制形成清标报告,清标报告中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以第一信封开标顺序(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生成)为准,不具有任何倾向性。

4.3.1.2如果在清标过程中发现问题,则由清标小组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质询。

下文序号依次顺延。

增加“4.3.8定标因素:①项目经理现场答辩情况;②企业类似项目经验;③项目管理机构情况;④企业获奖情况;⑤企业资质情况;⑥财务状况;⑦投标报价。”

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1分值构成中,删去“单项或”。同时第三章 评标办法3.2 详细评审中,删去3.2.2中“单项得分或”。

3对工程量清单中部分内容进行了补充和修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其他内容不变。

注:本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意义,以上澄清内容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内容为准,为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澄清文件并以最新版澄清后的招标文件进行制作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更正日期:2025年01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黑龙江分局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168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 0451-828968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世家B座5楼            

联系方式:孙庆超、郑小飞 024-232602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庆超、郑小飞

电 话:  024-2326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