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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SCJX-CZXF-【采】001(招标文件编号:SCJX-CZXF-【采】001)

二、项目名称: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项目(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成都众乐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道北京路138号2栋附209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下浮率(%):12.3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成都众乐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项目(第二次)配送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糖及副产品 、畜禽肉、油脂及食品杂碎、熟肉制品、水产品及水产品加工 、蔬果及加工品、豆腐及豆制品、调料及干杂类、牛奶乳制品及饮料类(含饮料、冷冻饮品)、蛋类及制品、坚果加工品、焙烤食品、方便食品、罐头、加工盐、发酵类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中标人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要求,采购人发现质量等问题时,中标人必须按要求及时予以解决。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包含但不限于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糖及副产品 、畜禽肉、油脂及食品杂碎、熟肉制品、水产品及水产品加工 、蔬果及加工品、豆腐及豆制品、调料及干杂类、牛奶乳制品及饮料类(含饮料、冷冻饮品)、蛋类及制品、坚果加工品、焙烤食品、方便食品、罐头、加工盐、发酵类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均需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及安全相关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大成、祁德秀、赵芳、刘家龙、周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以及采购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下浮20%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012608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崇州市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成都市崇州市怀远街180号        

联系方式:刘女士 177612746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银沙北街92号锦西商务广场403            

联系方式:罗先生 183801698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先生

电 话:  18380169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