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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法律服务单位项目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遴选法律服务单位项目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参数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遴选法律服务单位项目
采购内容:1.就使用单位在重难点工作推进和敏感工作处理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口头或者书面分析意见,并根据需要提供法律问题的解决方案,就遇到的涉法问题,进行研究并出具《律师意见书》,为问题处理提供法律依据。2.参与由使用单位组织采购项目的开标、评审过程见证;协助使用单位审查投标供应商资格;指导使用单位修订合同建议方案,审查合同建议方案,并出具审查意见书;对采购活动中可能或已经出现的违反法律情形,及时提出风险预警提示和解决、补救措施的建议。3.当使用单位工作发生法律诉讼或仲裁事务时,作为使用单位代理人出庭参加诉讼或仲裁。4.根据使用单位要求提供法律培训和普法教育。 
采购数量:1宗
主要功能或目标:为使用单位重难点工作推进、敏感工作处理和采购工作依法运行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需满足的要求:为使用单位的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培训和普法教育,协助处理遗留问题,为采购管理运行提供见证、审查等服务,帮助使用单位有效规避工作运行中的法律风险,促进采购工作健康规范运行。
采取1+1+1的模式,分为3个服务期,每期12个月(1年),每次服务期满,根据双方意见可续签下一期,最多不超过3期(3年)。1.见证费,根据《山东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鲁发改成本〔2021〕829号)现场监督收费标准:按照涉及财产数额,2000万元(含)以下部分,按1‰收取,按中标金额支付,最低500元/次,最高不超过4000元/次,无固定预算项目商议确定,由供应商竞报下浮率,按次结算;2.法律服务费,按固定费用5万元/年,由投标供应商竞报,按服务期结算;3.代理诉讼费,参考《山东省律师收费服务标准指导意见》明确的代理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各类争议标的额下限,由供应商竞报下浮率。 5.00 2025年02月

注:1.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联系人:房老师

联系方式:0531-89267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