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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福州高新区增补中小学中午营养餐配送企业遴选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FJHZ-GK-20250101(招标文件编号:FJHZ-GK-20250101)

二、项目名称:福州高新区增补中小学中午营养餐配送企业遴选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中驰至膳食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祥谦镇林森大道8号海通产业园10号楼第一层、8号楼第四层

中标(成交)金额:0.0015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福建华威菜多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盘屿路850号6#楼2层

中标(成交)金额:0.0015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福州圆梦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浚边村峡北818号

中标(成交)金额:0.0015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福建天航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街道青洲路66号福州海峡水产品交易中心及商务配套-C地块交易楼十八3层27商业(自贸试验区内)

中标(成交)金额:0.0015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福建中驰至膳食品有限公司福州高新区增补中小学中午营养餐配送企业遴选项目本项目为福州高新区增补中小学中午营养餐配送企业遴选项目,现增补4家单位入围配送高新区内各中小学中午营养餐配送,具体配送单位由每个学校或家委会自行选择。营养餐每份:15元,套餐可选择:两荤一素+水果或酸奶或:两荤两素不加水果、酸奶(以此餐标要求为基础,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最终餐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止要求投标人配送的食品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福建省供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指南》《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外供餐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教安〔2024〕13号)《福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外供餐管理工作的通知》(榕教直〔2024〕26号)《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福州市教育局 福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集体用餐分餐配送食品安全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榕市监规〔2024〕5号)《福州市集体用餐分餐配送食品安全工作指导意见 》《福州高新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福州高新区供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管理制度(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物资验收实行索证制度,确保可追溯。必要时中标人须出具符合国家标准的检验证明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2福建华威菜多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福州高新区增补中小学中午营养餐配送企业遴选项目本项目为福州高新区增补中小学中午营养餐配送企业遴选项目,现增补4家单位入围配送高新区内各中小学中午营养餐配送,具体配送单位由每个学校或家委会自行选择。营养餐每份:15元,套餐可选择:两荤一素+水果或酸奶或:两荤两素不加水果、酸奶(以此餐标要求为基础,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最终餐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止要求投标人配送的食品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福建省供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指南》《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外供餐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教安〔2024〕13号)《福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外供餐管理工作的通知》(榕教直〔2024〕26号)《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福州市教育局 福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集体用餐分餐配送食品安全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榕市监规〔2024〕5号)《福州市集体用餐分餐配送食品安全工作指导意见 》《福州高新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福州高新区供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管理制度(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物资验收实行索证制度,确保可追溯。必要时中标人须出具符合国家标准的检验证明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3福州圆梦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福州高新区增补中小学中午营养餐配送企业遴选项目本项目为福州高新区增补中小学中午营养餐配送企业遴选项目,现增补4家单位入围配送高新区内各中小学中午营养餐配送,具体配送单位由每个学校或家委会自行选择。营养餐每份:15元,套餐可选择:两荤一素+水果或酸奶或:两荤两素不加水果、酸奶(以此餐标要求为基础,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最终餐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止要求投标人配送的食品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福建省供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指南》《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外供餐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教安〔2024〕13号)《福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外供餐管理工作的通知》(榕教直〔2024〕26号)《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福州市教育局 福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集体用餐分餐配送食品安全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榕市监规〔2024〕5号)《福州市集体用餐分餐配送食品安全工作指导意见 》《福州高新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福州高新区供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管理制度(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物资验收实行索证制度,确保可追溯。必要时中标人须出具符合国家标准的检验证明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4福建天航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高新区增补中小学中午营养餐配送企业遴选项目本项目为福州高新区增补中小学中午营养餐配送企业遴选项目,现增补4家单位入围配送高新区内各中小学中午营养餐配送,具体配送单位由每个学校或家委会自行选择。营养餐每份:15元,套餐可选择:两荤一素+水果或酸奶或:两荤两素不加水果、酸奶(以此餐标要求为基础,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最终餐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止要求投标人配送的食品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福建省供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指南》《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外供餐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教安〔2024〕13号)《福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外供餐管理工作的通知》(榕教直〔2024〕26号)《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福州市教育局 福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集体用餐分餐配送食品安全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榕市监规〔2024〕5号)《福州市集体用餐分餐配送食品安全工作指导意见 》《福州高新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福州高新区供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管理制度(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物资验收实行索证制度,确保可追溯。必要时中标人须出具符合国家标准的检验证明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羊城、黄国铭、王敏、邵赴闽、邱明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本次代理服务费4万元,由入围的4家各支付10000元(人民币壹万元整),入围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中标供应商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缴交账号: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晋安支行 账 号:8111301011500531227 开户名:福建禾正招标有限公司。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4.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在资格审查阶段,福建壹佰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资格标准要求提供2021年的餐饮服务合同复印件及对应项目收取餐饮服务费的发票和附上税务网站发票查验截图,资格审查不合格,按无效投标处理。其余投标人均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要求,进入下一评标阶段。

2.福建禾正招标有限公司邮箱:9775037@qq.com。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地址:福州高新区乌龙江中大道7#创新园二期17号楼4层        

联系方式:黄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禾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东城边街39号恒宇国际A栋1307-1309单元            

联系方式:林蔚、刘思琪,0591-833085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蔚、刘思琪

电 话:  0591-83308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