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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区大巴校车租赁服务单一来源需求公示(2025-JLZLCK-F5001)

我部拟组织新乡市区大巴校车租赁服务,现将该项目需求公示如下,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意见建议。如对该项目存有意见建议的,请于公示截止前提交加盖公章的相关材料。
一、项目名称:新乡市区大巴校车租赁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5-JLZLCK-F5001
三、单一来源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新乡市鸿雁旅游客车运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7000689256833
四、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2024年度大巴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通过竞争性谈判征集供应商,因报名供应商不足3家,导致采购项目流标。在充分开展市场调查后,因市场供应商商品数量有限,且符合投资质条件并愿意与投标的公司仅有1家,故2024年度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结合2025年度市场调查情况,经进一步论证并报上级批准,继续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拟推荐新乡市鸿雁旅游客运输有限公司为本项目预合作供应商。
五、公示时间:
2025年02月08日至2025年02月13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服务要求

(一)服务时间:自20253月至暑假、20259月至2026年寒假,期间具体接送时间以学校通知上课时间为准。

(二)服务地点:新乡市区。

(三)服务方式:车辆安排接送时间,线路,车辆停放学校位置与驻地交警等部门协调等有关事项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并及时告知学生家长和使用单位。

(四)具体要求:

1.大巴车1辆(至少乘坐30人),车辆在设计和制造上应专门用于接送乘客,符合车辆国家安全标准,并取得检验合格证明,已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已经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能够为驾驶员、照管员、小学生投保人身意外险或者座位险。

2.车辆标牌应当载明本车的车牌号码、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行车路线、开行时间、停靠站点以及车辆标牌发牌单位、有效期等事项,不得随意更换车辆驾驶人和车辆。车辆应当配备逃生锤、灭火器等安全设备。车辆应装有GPS行驶记录仪及车内、车外、倒车360°监控摄像,车辆进入营区后应主动关闭GPS及行车记录仪等具有定位、摄影摄像的设备,影像资料自动存储时间应不少于7日。

3.车辆驾驶人应取得相应驾驶车型证件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25周岁以上不超过50周岁,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无犯罪记录,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4.随车照管员,每车安排1名女性,年龄25周岁以上不超过45周岁,主要职责是建立日常保障登记本,做好乘车学生人数记录,要在上下车时认真清点人数,核查人员身份,对未乘车学生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做好沟通,开车前要检查乘员安全带是否系好并做好安全教育。行驶过程中,要注意车内学生乘车情况,及时发现险情,制止不良乘车行为,防止学生出现打架等不良现象。到校下车后要提醒督促学生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按时进校,遇突发情况,要迅速处理,立即送医救治并及时与学生家长、公司和使用单位报告。

如有供应商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且能够提供以上服务,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反馈,并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相关资质材料。审查合格后,我部将上报采购管理部门,申请变更采购方式。

七、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17516530552
地 址:河南省 新乡市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武先生
联系电话:15331017171
地 址:河南省 新乡市
九、质疑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5331017160
十、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18937305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