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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沈阳铁路运输分院消防维保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沈阳铁路运输分院消防维保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20-1号)1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24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C20250206032

项目名称: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沈阳铁路运输分院消防维保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消防维保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3月1日开始履行合同。服务时间3年,合同一年一签。在采购人对当年服务满意的前提下续签下一年合同,如遇到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进行调整,采购方将对服务期限另行调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11日 至2025年02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20-1号)106室

方式:现场领取/线上电子邮件方式,采购文件售后不退。(供应商尽量采取汇款方式购买文件,代理公司将汇款账号公布在采购公告中,如汇款请用单位账户办理电汇。)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4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20-1号)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2月24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20-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预算金额:60,000.00元/年

2.最高限价:60,000.00元/年

3.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仅为执行采购人的单位内控、财务制度而进行采购活动。

4.邮箱地址:huicheng_zb@163.com

5.账户信息:

开户行:中信银行沈阳沈新路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8112 9010 1250 0706 511

6.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沈阳铁路运输分院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北街1号        

联系方式:王处长024-25158333转8131 81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20-1号            

联系方式:郑巍、张彬、杨海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巍、张彬、杨海健

电 话:  024-25158333转8131 8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