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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速靶机采购意向公开(2025-JHBDAE-W1001)(第1包)

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中速靶机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

可循环中速靶机采购

二、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项目总预算为96万元。具体需求明细如下表

序号

物资名称

技术要求

计量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1

可循环中速靶机

★1.满足遥控飞行、1站多机同空飞行,同空架数≥2;

★2.最大飞行速度≥160m/s;

★3.续航时间不小于40min;

▲4.最大飞行高度大于等于5000M,最低飞行高度不大于50M;

★5.最大控制半径≥50km;

★6.在海上与移动平台进行放飞,可按照预先制定航路进行飞行,并可进行现场操作改变飞行路线;

★7.能够在浪高3米状态下起飞,抗风等级≥5级;

★8.使用寿命≥5次起落;

▲9.工作温度:-30℃~50℃;

10.载重能力≥5kg;

★11.提供与使用寿命相匹配数量的火供品;

▲12.能够进行理论纪实作培训(培训合格才做人员不少于7人);

★13.提供地面站、发射架租用服务或免费使用服务(如需租用,租用经费应包含在该项目预算内);

▲14.具备应急保护功能、安全栅栏、发动机熄火自动开伞及失控后自动归航等安全保护措施;

▲15.靶机应配备主助推和辅助助推器,且两者能够同时点火启动并协同运行;

16.操控台及远程能够显示飞机实时位置,并具备实时切换飞行视角功能;

17.具备异地远程操控、调参能力;

18.海上最大漂浮时间≥30分钟;

19.包装尺寸长度≤3.5m。

2

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辽宁省大连市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5.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也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无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商务要求

1.交货方式:厂家交货

2产品包装和运输要求:保密发送和运输

3★售后服务:(1)质量保证期:自交货验收完毕之日算起,所有产品质保12个月。投标供应商对提供的物资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应当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因此导致的损失采购单位有权向中标供应商追偿。超出质保期后,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上门维修服务,仅收取成本费。(2)投标供应商应当承诺履行保密义务,在特殊行动中提供应急支援保障服务,保障服务内容包括现场指导试飞、使用前现场技术指导。(3)投标供应商应当承诺提供该物资的技术培训、技术支持和维修巡检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产产品介绍、说明、使用教学指导,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书面方案。根据项目情况,提供产品建档计划等。(4)硬件是否回收:否。(5)日常维护及服务标准:厂家需指导和保障使用和日常维护。

4知识产权和保密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采购单位在使用该物资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权指控。同时,投标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采购机构提供的技术文件等材料。基于项目合同履行形成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其权属归采购单位所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5物资编目编码、打码贴签要求:本项目对物资的编目编码、打码贴签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当予以明确响应,相关费用包含在报价中。

6付款及结算方式:本项目不预付货款,物资运达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中标供应商收集发运接收单、发票、验收报告等材料,提交采购单位办理结算手续,采购单位在30日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货款。

7备品备件要求:(1)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物资生命周期内所需零备件和消耗品清单,并明确供应周期和价格等优惠条件。(2)投标供应商应当承诺,对售后服务需求_72小时内到达现场实施维修。120小时仍未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转的,由投标供应商提供同类型备品、备件等。

三、公示时间

2025年212日-228

四、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项目需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问题。请在公示期内,电话联系并采取纸质方式递交我部。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施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印章。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初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411-80883672(办)18900999590(手机)

监督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11-80883943(办)

工程地点:辽宁省大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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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2025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