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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12328系统运营维护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辽宁12328系统运营维护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顺达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 2025-02-13

项目概况

辽宁12328系统运营维护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000-02700
项目名称:辽宁12328系统运营维护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630700
最高限价(元):16307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数据统计分析系统功能完善。根据各业务部门数据统计分析需求和省级督办典型问题精准遴选需要,满足投诉举报和信息咨询工单内容分析要求,在省12328系统上“统计分析系统”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功能,提供多维度的数据统计,满足各业务部门对不同业务场景的数据统计分析需求。

二、完善12328系统与12345系统的对接机制,加强与12345系统运维单位的沟通,不断完善系统的功能。

三、做好日常运维工作。

1.日常维护:

监控系统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并解决系统故障。

定期备份系统数据,确保数据安全。

更新系统软件版本,修复已知漏洞。

维护系统硬件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功能优化:

根据用户反馈和实际需求,优化现有功能,提升用户体验。

开发新功能,满足不断变化的业务需求。

优化系统界面,提升系统易用性。

3.数据维护

定期清理过期数据,释放存储空间。

维护数据字典,确保数据一致性和准确性。

建立数据备份和恢复机制,确保数据安全。

对敏感数据进行加密处理,保障数据安全。

4.安全维护

定期进行安全漏洞扫描和渗透测试,及时发现并修复安全漏洞。

加强用户权限管理,防止数据泄露和非法访问。

制定安全应急预案,提高安全事件处置能力。

5.性能优化

监控系统性能指标,及时发现性能瓶颈。

优化数据库查询语句,提高数据查询效率。

优化系统代码,提高系统运行效率。

扩展系统硬件资源,提升系统处理能力。

四、维修人员及设备保障措施。设专人(小组)负责系统维护。制定小组责任制度,明确运维人员所负责项。

五、提供工作人员并按规定处理相关业务。至少提供12名工作人员,及时解决处理交通运输领域的信息咨询、投诉举报、意见建议等业务;对投诉举报类案件进行催办、督办、复核;草拟月度统计分析报告、全省通报、典型案例汇总,以及省级督办事项的通知和通报;对12328投诉举报、信息咨询事项的统计分析;对部12328小程序及微信公众号案件的实时接收、流转分派、差评整改等工作;对省级12328知识库及省级12345知识库信息进行定期维护;负责协调疑难案件办理、对各市分平台的考评、质检抽查、热线拨测等工作;定期对分平台进行现场评估和工作指导,定期开展现场培训。

六、定期对省12328系统各市分平台进行运维。保障突发应急情况下,技术支持单位及时调派技术人员对各地市存在问题进行现场、远程指导和临时性基础维护,对各市基础运维起到补充作用,确保全省12328平稳良好运行。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全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13日17时00分至2025年02月2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2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16层。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 《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及现场介质形式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内容、格式一致。 备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不具备资格审核效力,供应商的资格审查在项目评审时进行。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号
联系方式:024-232528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顺达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16层
联系方式:22859316转606
邮箱地址:qxl@shundahui.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沈阳融汇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顺达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2105 0137 0008 0000 04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乔晓玲、林琳 、辛天舒
电话:22859316转60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