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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暖煤采购项目意向公开(2025-JKEDSR-W1002)(第1、2包)

取暖煤采购项目意向公开

(2025-JKEDSR-W1002)

一、项目名称:取暖煤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JKEDSR-W1002

三、公告时限:2025年2月15日至2025年2月28日

四、预计采购时间

2025年7月

五、项目概况

1.需求概况

采购的取暖煤主要用于辽宁铁岭、抚顺、锦州、新民四个区域6个单位取暖锅炉冬季供暖,物资种类为面煤,其中铁岭区域2个单位分别为260吨、150吨;抚顺区域300吨;锦州区域2个单位分别为280吨、300吨;新民区域285吨,共计1575吨。

2.质量技术标准

面煤:发热值≥4500千卡/千克、干燥基灰分≤25%、干燥无灰基挥发分≥30%、干燥基硫≤0.8%、全水分≤10%、焦渣特性≤2-3。

3.项目预算

人民币94.5万元(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六、初步经济要求

(一)交货时间、地点与方式:

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天内。

2.地点与方式:辽宁铁岭、抚顺、锦州、新民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3.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交货期做出承诺。

(二)售后服务:

1.投标人须明确承担投标产品售后服务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负责运输等服务。

2.质量保证期:自接收之日起6个月。

3.报价方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

4.报价方须在“三包”范围内无偿提供该货物的技术培训和技术支持。

(三)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收取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交货验收合格后30天内无息返还(由采购单位选取第三方质检机构出具质检报告)。

(四)付款及结算方式

本项目不预付货款,货物到达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结算报销凭证后,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金额。

七、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的意见建议,填写意见反馈表,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或邮寄的方式将材料递交我部,意见建议内容应当实事求是、具体详细、理由充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材料将作为我部预研和参数拟制的重要依据,是否采纳均不影响后续采购活动,我部对提出的意见建议不作出书面回复。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助理 电话:15734071014,座机024-28874658

地 址:辽宁沈阳

附 件:《采购意向公开情况和意见建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