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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文化和旅游局“行走春日大武夷”国家公园1号风景道文旅产品体验季系列活动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行走春日大武夷”国家公园1号风景道文旅产品体验季系列活动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平市建阳区潭城街道黄花山路29-30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NP-2024-009

项目名称:“行走春日大武夷”国家公园1号风景道文旅产品体验季系列活动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3.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元)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元)

谈判保证金

1

“行走春日大武夷”国家公园1号风景道文旅产品体验季系列活动采购项目

1(项)

130000

130000

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a1投标函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a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提供声明函a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1、“重大违法记录”指报价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a9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a10投标保证金a1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谈判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07日 至2024年03月1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平市建阳区潭城街道黄花山路29-30号

方式: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武夷山分公司(南平市建阳区潭城街道黄花山路29-30号)联系人管女士,0599-5133858邮箱:1745304088@qq.com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平市建阳区潭城街道黄花山路29-30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3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平市建阳区潭城街道黄花山路29-3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发售谈判通知书与代理费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武夷山分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夷山支行

银行账号:195010100100341357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平市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广场西路49号4号楼        

联系方式:黄女士137060095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武夷山分公司            

地 址:武夷山市迎宾路10号201室            

联系方式:徐先生0599-51338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管女士

电 话:  0599-5133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