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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财政局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委托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5-XBZC-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财政局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委托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2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征集公告,征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履约能力指标中第3项
5分
以投标供应商实施项目的高级职称人员为评分依据。 为本采购项目配备的满足条件的工作人员,1.除项目负责人以外具有注册师资格(包括一级注册造价师资格)且具有与本项目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的每1人得1分,最高得3分。2.除项目负责人以外具有注册师资格(包括一级注册造价师资格)或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资格的每1人得1分,最多得2分。 注: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专职人员注册证书、高级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按评分项目规则不得分。
5分
以投标供应商实施项目的高级职称人员为评分依据。 为本采购项目配备的满足条件的工作人员,1.除项目负责人以外具有注册师资格且具有与本项目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的每1人得1分,最高得3分。2.除项目负责人以外具有注册师资格或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资格的每1人得1分,最多得2分。 注: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专职人员注册证书、高级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按评分项目规则不得分。
2履约能力指标中第4项5分
以投标供应商实施项目的中级职称人员为评分依据。 除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师资格(包括一级注册造价师资格)及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以外配备满足采购需求的工作人员,具有与本项目相关专业的中级职称的每1人得1分,最多得5分。 注:供应商需提供评审(评价)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按评分项目规则不得分。
5分
以投标供应商实施项目的中级职称人员为评分依据。 除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师资格及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以外配备满足采购需求的工作人员,具有与本项目相关专业的中级职称的每1人得1分,最多得5分。 注:供应商需提供评审(评价)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按评分项目规则不得分。

更正日期:2025年02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名称: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九楼

联系方式:王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九楼

联系方式:0991-5823555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