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招采网 > 中标信息 >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栖霞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栖霞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QC-2025012302G(招标文件编号:QC-2025012302G)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栖霞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俊耀食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高桥社区新桥村龙超路38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食堂食材采购

折扣率(%):75.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南京俊耀食品有限公司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栖霞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食堂米面油、调味品、干货、蔬菜、水果、鲜冻禽肉、鲜冻畜肉、鲜水产、乳制品、豆制品等类食材的供应、配送及售后等服务。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2025年3月1日-2026年2月28日。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石冰、常义军、刘卫国、吴侃方(组长)、史博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的标准下浮20%向中标单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低于4000元的按4000元收取,此项费用不单独开列而应计入投标价。付款形式:网上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并在转账或电汇时,备注“项目编号+代理费”字样。开户行信息单位名称: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万达广场支行账号:515769533053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203344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南京俊耀食品有限公司评审总得分为:97.90分。

2.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公告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提出明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一次性向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栖霞区税务局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尧化门街193号        

联系方式:史博文,025-856616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            

联系方式:倪斌/佟仁萍/张明立/李金楠,025-83370296-7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倪斌/佟仁萍/张明立/李金楠

电 话:  025-83370296-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