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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包头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4年至2025年机关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包头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4年至2025年机关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邮箱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T-2024-007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包头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4年至2025年机关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包头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4年至2025年机关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要提供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要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要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要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自然人,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不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条件。分公司经总公司授权,可以以分公司的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3.投标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4.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search/cr/),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7.投标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07日 至2024年03月13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邮箱获取

方式:网上邮箱获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包头市青山区曙光路西50米上海交通大学包头新材料园5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包头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江海路        

联系方式:闫警官0472-58892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国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开发区黄河大街98号金融广场1-Q2-A52            

联系方式:陈女士131712580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  13171258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