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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通信中心职工餐厅外包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通信中心职工餐厅外包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大街 41 号(开泰科技园)C 区 8 号 2 层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BZB-202502-0243

项目名称:天津通信中心职工餐厅外包服务

预算金额:12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供应商需为采购人负责餐厅菜品制作、前厅服务以及餐厅全部区域的保洁和餐具类的清洗、消毒工作。保证派遣不少于13名专业工作人员,并承担其工资、福利、社保等所有费用;派遣专业人员中厨师长至少1名、厨师至少2名(其中包括发信台食堂配备1名)、助厨至少1名、点心师傅至少2名、其他服务人员至少7名(其中包括发信台食堂配备1名)。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投标人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

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津财采〔2016〕27号”规定的要求,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根据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由评标委员会通过截屏的方式留存、签字确认并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出具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 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投标截止时间前近 3 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3)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期缴纳记录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税务局出具的2023年度完税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期缴纳记录凭证,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5)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须提供原件;若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则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须提供原件。6)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和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本单位或分公司为其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如为退休人员则提供相关退休返聘合同。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提供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股权关系证明文件或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提取相关证明材料。8)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28日 至2025年03月0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大街 41 号(开泰科技园)C 区 8 号 2 层

方式:凡具备承担本项目能力的并符合资格条件规定的投标申请人可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大街 41 号(开泰科技园)C 区 8 号 2 层领取纸质文件。文件费800元现金或电汇,售后不退。

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大街 41 号(开泰科技园)C 区 8 号 2 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天津通信中心     

地址:天津市塘沽区新港一号路1361号        

联系方式:王工 175125907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建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大街 41 号(开泰科技园)C 区 8 号 2 层            

联系方式:张月、许振青 151224360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月、许振青

电 话:  15122436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