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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关南沙进出口汽车检测中心修缮施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广州海关南沙进出口汽车检测中心修缮施工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LF0123GZ13ZC68

项目名称:广州海关南沙进出口汽车检测中心修缮施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2.95198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2.95198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广州海关南沙进出口汽车检测中心修缮施工项目;
2.简要技术需求:
(1)项目编号:CLF0123GZ13ZC68
(2)标的内容一览表

标的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

(人民币)

广州海关南沙进出口汽车检测中心修缮施工项目

1项

1,429,519.87元

(3)简要技术要求: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广州海关南沙进出口汽车检测中心修缮施工项目,包括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建筑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3.其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财政部政府采购监督裁决处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工并通过验收。(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均可施工,因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施工产生的加班费、补助费,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如国家另有规定,则从其规定)(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3)响应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且必须在本企业注册,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响应供应商须承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须提供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扫描件、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承诺书,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专业与企业资质须匹配,级别可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来确定。注:如提供二级建造师及以上电子注册证书的,电子证书上面的“有效期”和“使用有效期”均须在有效期内,同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在有效期内或者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广东省外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书样式无要求手写签名的除外。(4)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提供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公司,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7. 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响应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07日 至2024年03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

方式:详见“七、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3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2.获取文件方式:
① 网上获取文件:供应商可通过代理机构官网“http://www.chinapsp.cn/”点击“登录”后搜索本项目,点击“详情”进入公告页面后再点击右上角的“获取文件”,进行基本信息填写后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加盖公章后上传至系统或发送至baoming87651688@163.com,进行线上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具体操作指引也可见代理机构官网“http://www.chinapsp.cn/”右边点击“常见问题”)
② 现场获取文件:供应商可通过代理机构官网“http://www.chinapsp.cn/”点击“登录”后搜索本项目,点击“详情”进入公告页面后再点击右上角的“获取文件”,进行基本信息填写后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加盖公章后,至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3.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磋商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磋商文件1份。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4.获取磋商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李女士/谢女士,联系电话:020-87651688-401/411(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海关技术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花城大道66号        

联系方式:罗先生 020-382823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联系方式:罗女士/张女士 020-87651688-340/1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女士/张女士

电 话:  020-87651688-340/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