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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信访、办案现场保障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信访、办案现场保障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普陀区新村路423弄23号5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1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TZ-2024-005

项目名称: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信访、办案现场保障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根据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信访场所及办案现场的需要,进一步保障检察办案工作有序开展,由第三方服务人员对信访场所应急保障及办案现场保障提供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残疾人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相应的专业服务能力;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投标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或代管;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08日 至2024年03月14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新村路423弄23号501室

方式:现场获取,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在投标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审阅后退还,如有缺漏,代理公司有权拒绝其报名)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或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信用查询截图。(截屏图包含查询时间及展开的信用记录结论,查询日期在报名时间内);4)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中须包含公司、法人及被授权人。 注:响应方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响应方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响应方承担。

售价:¥6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新村路423弄23号5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3月1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新村路423弄23号5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金鼎路108号        

联系方式:陶老师,021-525537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昭项目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普陀区新村路423弄23号501室            

联系方式:黄盛,135641112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盛

电 话:  13564111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