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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化机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火化机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中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04-11

项目概况

火化机维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11-00024
项目名称:火化机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00000
最高限价(元):6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维修火化炉技术参数、要求及数量

(一)服务要求:

拆除原有火化炉炉膛至火化炉炕面为止,采用一级高铝粘土砖、优质磷酸盐耐火砖、碳化硅耐火砖以及预制耐火材料等优质耐火材料重新堆砌,要求砖缝间隙≤3mm横平竖直,更换侧风风管,顶风风管,更换后使其正常使用。检修运尸车、电器控制系统、鼓风机、引风机等,清理火化炉烟道。

(二)技术参数

一.炉膛技术参数:

更换炉膛全部耐火材料,采用一级高铝粘土砖、优质磷酸盐耐火砖以及碳化硅耐火砖等耐火材料,耐火温度可达1200℃以上。

1)炉膛:使用磷酸盐专用胶泥堆砌磷酸盐砖,砖缝间隙≤3mm横平竖直。

2)出火口:采用优质碳化硅耐火砖。

3)炉膛拱顶:采用高铝耐火水泥以及高铝骨料浇筑而成。

4)拱坐板:高铝耐火水泥以及高铝骨料浇筑而成。

5)油嘴砖:采用高铝耐火水泥以及高铝骨料浇筑而成。

6)油嘴砖座:高铝耐火水泥以及高铝骨料浇筑而成。

7)烟道盖板:使用高铝耐火砖

二.炉膛外部:

采用硅酸铝纤维毯以及保温砖对炉膛进行保温隔热,停炉24小时内降温不超过200℃,同时炉表温度不超过30℃

三.炉门:

更换炉门耐火材料,维修炉门,保证其密封性耐火性。

四.供风系统:

1)供风管路采用耐高温、耐腐蚀、抗压力度大的优质无缝钢管制作,内嵌式安装,美观实用。

2)各供风管路经优化布置,可形成强涡流旋转供风,炉膛供风无死角,充分燃烧,能达到节能环保有点,利于火化效果。

五.烟道:

清理烟道,使其通常无堵。

六.指标要求:

1)连续火化平均耗油量不多于35升/具(特殊尸体除外)

2)连续火化平均时间不超过30分钟/具(特殊尸体除外)

七.质保:

炉膛大修验收合格后质保≥1年或≥1000具,并且收到报修电话后1小时内到达现场,3小时内解决故障。

八.其他要求:

检修运尸车、电器控制系统、鼓风机、引风机等。

(三)数量

一.大修数量

本次大修数量:4台分别为西区2号拣灰炉、西区3号拣灰炉、东区3号拣灰炉、东区4号拣灰炉。

二.更换台床板数量:8套(16块)

台床板尺寸2250mm×685mm×100mm,单体单块组成一套炉体板。

所用台床板材料要求至少耐高温1350℃,采用火化机台床板专用耐火浇注料。

三、其他:12台火化炉机械部分检修注油,引风、鼓风机检修注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11日16时00分至2025年04月1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4月2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中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28号华利大厦23楼2301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会议时,须携带具有操作权限的数字证书以及可进行解密操作的计算机,并按要求对网上投标报价进行报价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不提供任何设备进行电子解密,如供应商无法在规定的时间成功进行电子解密,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有任何责任。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电子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现场提交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并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PDF格式,并且具有目录标签。 3、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存储备份文件的介质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将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文件退还供应商,并做好记录存档。 4、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磋商文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苏家屯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牡丹街63号
联系方式:024-895833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中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28号华利大厦23楼2301室
联系方式:024-22512301
邮箱地址:lnznxmgl@163.com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兴顺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中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249082189109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羽、陈辰、张晓明、雷冬、甘润之
电话:024-2251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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