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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子凭证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RZS(CS)2025-0344

二、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子凭证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
1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万泉河路68号8号楼1710室报价:520000(元)84.81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子凭证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子凭证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按照财政部要求建设、实施、部署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子凭证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依据财政部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和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管理要求,依据财政部发布的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工具包,实现行政事业单位、各类企业电子凭证统一归集、标准化处理,包括: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全面数字化,具体详见磋商文件满足相关规定及采购人要求自合同签订日期起一年满足相关规定及采购人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宋艳飞,陈琳,王旭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8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本级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明德路16号

联系方式:139998668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鸿瑞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春中路高新万科大厦2003

联系方式:18160597624、189998088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昊、张亭亚

电 话:18160597624、18999808885

2025年03月28日
2025年0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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