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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2025-JLZLCB-F1001)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注意:此次为本项目重新发布的采购公告,前期已报名成功的供应商需再次报名(以本次报名为准),前期已交纳的保证金将原路退回,新的保证金账号等相关信息以本次发布的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一、项目名称: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5-JLZLCB-F1001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备注

1

车辆定点维修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河南省许昌市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有效期1年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项目预算:车辆定点维修:30万元(据实结算)

2.本项目1包确定2家供应商中标。

3.服务地点:河南省许昌市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八)、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九)、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供应商可先行获取招标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完成注册截图,经审查未完成注册的投标人(报价方)投标无效)。
(十)、本项目特定资质: 投标供应商须具备二类(含)及以上维修资质企业或地方政府部门出具的二类(含)及以上维修企业备案通过的相关证明材料。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十二)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年04月14日 至 2025年04月21日 ,每天上午 08: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采购机构): 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投标供应商须具备二类(含)及以上维修资质企业或地方政府部门出具的二类(含)及以上维修企业备案通过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05月12日 09: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2日 10:00
(三)投标地点(采购机构): 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
(四)提交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5年05月12日 10:00
(二)开标地点(采购机构): 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格式详见附件1报名材料模板):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近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本公告第四条第(三)、(四)、(五)、(六)项承诺书;

7.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八)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8.投标供应商提供军队采购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截图,申领招标文件阶段未完成注册的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

(二)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No_71622wzcgzx@163.com(王女士17730878680、李先生:17796696791)。本邮箱设置有自动回复,邮件发出后未收到自动回复请立即联系李先生,发件后收到自动回复请等待审核结果。公告时限最后一天超过17:30的报名申请不再受理。

采购文件发放截止时间24小时内,为已报名未通过审核供应商补充资料时间,未及时补齐有效报名资料的报名无效。

)谈判文件售价:0/份,售后不退。


十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7796696791
地 址:河南省 许昌市
十四、质疑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7730878680
十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333998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