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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设施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铁岭市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设施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2024年01月04日 18:33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铁岭市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设施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铁岭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铁岭市公告时间2024年01月04日 18:33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12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5042045511
采购单位铁岭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铁岭市凡何新区长江路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004902699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华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铁岭市粮食批发市场院内办公区2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042045511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铁岭市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设施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12-13 至 2023-12-19
撰写单位: 辽宁华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撰写人: 李大洋
  
(铁岭市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设施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211200-0190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铁岭市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设施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评分细则更改,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25日 09时31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以确保采购文件变更时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投标人,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纸质及U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文件按要求密封,详见招标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开标时,供应商可自带电脑及CA锁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文件解密,也可以由自家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5、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6、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包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包含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需加盖公章;(2).参加会议人员身份证原件;(3).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承诺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铁岭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辽宁省铁岭市凡何新区长江路8号
联系方式: 180049026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华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铁岭市粮食批发市场院内办公区201室
联系方式: 150420455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杜女士
电  话: 15042045511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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