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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数据采集分析设备采购项目意向公开(/)(第1包)

网络数据采集分析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网络数据采集分析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参数

最高限价(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网络数据采集分析设备采购项目

见下

采购初步需求请联系采购人进行线下或电话对接

500

20257

采购意向需求概况:

一、项目名称

网络数据采集分析设备采购项目

二、需求概况

我部拟采购设备10台,最高限价为500万元。设备需要能够支持对交换机网络流量数据的采集、过滤、分析、挖掘。

三、参与意向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证书,或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资质。

四、采购初步需求

采购初步需求请联系采购人进行线下或电话对接;采购需求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五、公示时间

2025415日至20255月14日。

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先生

办公电话:010-66981523

移动电话15331032084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

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

见建议;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下一步论证

完善采购需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2025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