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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食堂主副食品采购结果公告(采购包1、2)

一、项目编号:[350201]GWCG[GK]2025008

二、项目名称:厦门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食堂主副食品采购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厦门鑫勇珍商贸有限公司 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北五路高崎社2299号 1,428,598.08元 97.88

采购包2: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厦门商洲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市湖里区中埔高崎北三路193号 691,362.00元 90.73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食堂主副食品采购(包1)):

货物类(厦门鑫勇珍商贸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报价明细内容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金额(元)
1-1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厦门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食堂主副食品采购(包1) 厦门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食堂主副食品采购(包1) 嵘昌林等 按招标文件及采购人的要求提供 1 1,428,598.0800 1,428,598.08

采购包2(食堂主副食品采购(包2)):

货物类(厦门商洲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报价明细内容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金额(元)
2-1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厦门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食堂主副食品采购(包2) 厦门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食堂主副食品采购(包2) 供应商各品牌 1 691,362.0000 691,362.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孙兴骅
评审专家: 宋艳萍 谢瑞霞 庄聪鹏 徐秀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以单个采购包的预算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1.50%;(100万元,500万元],1.10%。(2)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3)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中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中标后可享受代理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4)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5)服务费缴交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非矿支行;开户名: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账号:40343001040010641。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食堂主副食品采购(包1):2.5979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食堂主副食品采购(包2):1.4802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包1中标人为厦门鑫勇珍商贸有限公司,肉类中标折扣:62%; 蔬菜及水果类中标折扣:62%; 水产类中标折扣:62%; 大米、食用油、调味品中标折扣:70%; 其它产品(除大米、食用油、调味品外)中标折扣:62%。
2、采购包2中标人为厦门商洲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肉类中标折扣:65%; 蔬菜及水果类中标折扣:65%; 水产类中标折扣:60%; 大米、食用油、调味品中标折扣:60% 其它产品(除大米、食用油、调味品外)中标折扣:6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厦门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

地址:福建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101号

联系方式:0592-2075710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1号21层D单元

联系方式:0592-2219387、22330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钰琼、宋昕祺

电话:0592-2279306、2219387、2233021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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