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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主副食品供应采购项目意向公开(2025-VGBIAN-F1002)(第1包)

某单位主副食品供应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5-VGBIAN-F1003

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部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本项目采购主要包括:蔬菜类、肉类、禽类、蛋类、鱼类、调料类、豆制品类、牛奶类、冷冻制品类、干货类、熟食、米、面、食用油等定点供货服务。供货方式为每日送货。

2、预算金额:230万元/年。

3、服务期:合同一年一签,后续合同签订根据上年合同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最多续签不超过2年。

4、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规范,满足采购人需求。

5、入围供应商数量:2家。

二、意向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15日

三、意向反馈要求:

(一)意向反馈的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近3年内无违反食品安全、质量要求或出现重大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行为的承诺书。

7)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8)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二)意向反馈截止时间:自发布之日起第15日23时59分

(三)意向反馈、回复方式:联系招标人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8921156958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