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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江县成佳镇人民政府石象湖景观大道城乡环境市场化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1312025000011

二、项目名称:石象湖景观大道城乡环境市场化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成都四通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鹤山街道工业南路19号附2-2号 913,800.00元 98.33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四通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13050100 C13050100 清扫服务 石象湖景观大道城乡环境市场化服务项目 1、环卫保洁范围:石象湖高速收费站出口至景观大道与西成路接口,全长约5.6公里,总面积约8.96万平方米。2、园林绿化作业范围:道路边沟外延4米绿化带和道路中心绿化带,总面积约15万平方米。 3、路灯日常管理维护作业范围:定期对石象湖景观大道的320盏路灯及相关设施进行巡检,及时发现并处理故障;对损坏的灯具、灯泡、线路等进行及时更换和维修;确保路灯设施的正常运行(含电费),进行经常性养护和维修,保证路灯设施处于完好状态,消除安全隐患。 作业范围内无未清扫的区域,干净整洁,垃圾收运及时,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收集点干净整洁、无渗滤水外流、未发生经常性群众投诉事件,未被上级部门点名批评;绿化带内无果皮、纸屑、塑料袋、砖头、石块等垃圾和杂物等;路灯设施的正常运行(含电费),时常保证路灯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两年,自合同生效日起计(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及行业相关标准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合同的约定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沁泓徐杰赖永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供应商支付,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同时按“成本+合理利润”原则,定额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7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监督部门:蒲江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8555192。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蒲江县成佳镇人民政府

地址:蒲江县成佳镇东升街2号

联系方式:028-886512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羿佳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金凤路1号附1号20层2003号

联系方式:153512089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老师

电话:15351208922

四川羿佳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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