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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盘锦海关盘锦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取制样和重量鉴定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盘锦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取制样和重量鉴定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西裕祥融城小区5#6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0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HZC20250115

项目名称:盘锦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取制样和重量鉴定服务

预算金额: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计重服务,包含:1.进出口大宗散货衡器鉴重、取制样;2.进出口大宗散货水尺计重、取制样;3.进出口油品、液体化工品等容器计重、取制样;4.进出口铜精矿等高价值有色金属矿监装/卸、衡器鉴重、取制样。

2.最高限价:普通大宗散货重量鉴定0.12元/吨,取制样0.12元/吨;有色金属等特殊品种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合同履行期限:自服务合同签定之日起一年期限,具体服务期限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服务期满后,需方可根据服务情况及预算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续签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二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人须为中小微企业,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资质(CMA),通过CNAS的实验室认可和检验机构认可。(2)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检验检测机构,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或者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的实验室认可和检验机构认可,且检验检测和重量鉴定能力范围包括本公告需求所列明的取制样和重量鉴定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18日 至2025年04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西裕祥融城小区5#601)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0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西裕祥融城小区5#60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盘锦海关     

地址:盘锦市大洼区辽滨新区行政中心E座        

联系方式:李振华、158316664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西裕祥融城小区5#601            

联系方式:郑志强、0427-2875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志强

电 话:  0427-2875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