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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温州知识产权综合服务试验区项目运营服务单一来源采购论证的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名称:温州知识产权综合服务试验区项目运营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温州知识产权综合服务试验区项目运营服务

数量:3
预算金额(元):
18000000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温州知识产权综合服务试验区项目运营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180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为深入贯彻知识产权强国战略,落实温州市政府“强城行动”、“一港五谷”等重要战略部署,以“立足鹿城、服务全市、辐射浙南闽北赣东”为目标引领,进一步发挥首善之区的区位优势、产业优势、创新优势和治理优势,以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落地为契机,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一区五高地”,积极争创国家级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努力招大引强、招新引优,加快培育新兴产业、形成新质生产力,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与温州市工业科学研究院就开展院地合作联动推进质量强区、标准强区、品牌强区、知识产权强区建设达成战略合作,聚焦人工智能、时尚产业、高端装备制造、数字经济等重点产业创新需求,合作开展平台建设、入企服务、园区运营、成果转化、科技招商等,并推进温州知识产权综合服务试验区建设。该试验区需结合温州“5+5”产业结构和在温新型研发机构完成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和保护、成果(专利)转化运用、知识产权评议评价等功能。温州市工业科学研究院下属国有独资公司温州市工科院技术经纪服务有限公司是温州科技成果(专利)转化聚集地,同时具备成果转化登记平台、知识产权评议评价系统,故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温州市工科院技术经纪服务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温州市工科院技术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松台街道水心十七中路69号B401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3月10日 2024年03月1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 系 人:曾敏

联系电话:13858805220

传 真:/

地 址:鹿城区马鞍池西路隔岸垟巷38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鹿城区财政局

联 系 人:朱先生、黄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0577-88359173

传 真:/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江滨西路552号博林大厦2楼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