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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参数监护仪改造服务项目意向公开(2025-VBJWJY-F1005)(第1包)

多参数监护仪改造服务项目参数公示

一、公示目的:我院多参数监护仪改造服务项目参数已论证完毕,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现将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条件进行网上公示。诚邀广大供应商及生产厂家对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它性参数。

二、项目名称:多参数监护仪改造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2025-VBJWJY-F1005

四、项目预算:总预算15万。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转运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

6、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企业要求须成立3年以上,专业从事该类项目的生产商或服务商。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扣除投标保证金、3年内不得参加我院采购活动的处罚,同时保留向上级采购管理部门申请予以处罚的权利。

(三)质询供应商应提供所对应设备的生产厂家授权书。

(四)营业执照包含医疗器械经营资质。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投标单位至少能够生产1款具备CFDA(或NMPA)认证的呼吸机(作为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注册人)。

3.若被改造产品不是以已注册在售医疗器械产品改造的,投标单位可以不按。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的1和2款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技术参数

见附件。

、公示时间

1.时间:2024421日至2024427日

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北京市西城区

3.方式: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邮寄(需在公示期内电话或短信通知,短信优先)等方式书面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质疑人姓名、联系方式、所在公司近六个月个人缴纳社保证明及其它有关设备参数的证明)。

对供应商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建议,我部将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对质询公司未按要求提供合理化意见建议,我部不予受理,也不做出书面回复。本次参数公示期结束后,将不再受理设备参数质疑。

、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人: 010-66799295

某部医院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