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2025-JK07-G1006)
某部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5—JK07—G10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部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长春某部,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某部信息通信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设计、施工等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2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辽宁省阜新市、辽宁省锦州市、山东省淄博市。
2.3招标控制价:487.0239万元。
2.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及以上保密资质证书(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供)。
注:①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如证书上未体现年检记录或有效期的,需同时提供发证机构官方网站显示的年检或有效期的截图作为证明材料;②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资质证书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或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且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应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一项合同额不低于500万元的类似通信工程项目施工业绩。
3.4信誉要求:
(1)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提供网页截图的复印件和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
(2)在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有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和其他严重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
3.5项目经理资格:
(1)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或具备(信息通信或通信与信息工程或电气设计或电子或建筑智能化)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2)施工负责人:须具备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无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注:如联合体投标,施工负责人为总负责人,施工单位为牵头方。
3.6禁止投标期: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
3.7其他要求:
(1)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单位应为军队采购网入库企业,在军队采购网plap.mil.cn登记备案(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提供在军队采购网登记备案(注册完成)的信息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除满足以上资格条件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两家(含);
(2)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范围、责任、权利和义务。
(4)联合体协议书需牵头单位及各成员单位签字、盖章。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报名时间: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23日至2025年04月29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工作日)进行办理投标报名。
5.2报名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
5.3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需法人和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④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⑤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⑥未被列入本公告3.4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和网站截图;
⑦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及以上保密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申领材料按照要求顺序采用A4幅面纸胶装成册并加盖公章,页面不可抽取,不
得有活动页。
5.4申领方式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报名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5年05月14日09时00分;
6.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4日09时30分;
6.3投标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
6.4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地点
7.1开标时间:2025年05月14日09时30分
7.2开标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9.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朱先生
办公电话:0431-86955309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
10.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颜先生
办公电话: 0431-86955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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