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招采网 > 招标信息 > 新疆工程学院新疆工程学院煤炭行业产教融合实训综合楼监理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疆工程学院新疆工程学院煤炭行业产教融合实训综合楼监理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工程学院新疆工程学院煤炭行业产教融合实训综合楼监理项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06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ZJ256-002-ZC

项目名称:新疆工程学院新疆工程学院煤炭行业产教融合实训综合楼监理项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980000

最高限价(元):98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工程学院新疆工程学院煤炭行业产教融合实训综合楼监理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98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该项目全套施工图纸范围内及招标文件、补充文件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的全过程监理咨询。包括但不限于:①工程质量控制;②工程进度控制;③工程投资控制;④合同管理;⑤安全管理;⑥文档资料管理;⑦协调现场施工单位与业主间的工作关系;⑧审核工作计量、工程进度和工程结算、安全生产管理考核与结果应用等其他事项;⑨各类监督、检查等;⑩该项目有关的所有内容(如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节能评估等)需要提供的监理工作及资料;以及变更增加的有关该项目的所有建设内容。整体上充分发挥其帮助学校监管工程及确保工程保质保量如期完工的作用(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近一年任意月纳税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及近一年任意月企业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注:①若为零申报企业,需提供无欠税证明或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申报结果查询截图”。②“税种”非社会保险;
4、提供近3年(2021年至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如不能完整提供近年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现有的财务审计报告并附情况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5、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单位(供应商)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其中之一,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供应商须出具不分包转包承诺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类监理企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并在投标单位注册,区外的总监理工程师需已办理有效的区外进疆建筑企业信息报送相关手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22日2025年04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6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5月06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4.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
7. 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解密。供应商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远程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或确认,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工程学院

地 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科创路1350号

联系方式:0991-79773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路618号亚欣国际酒店5楼

联系方式:0991-45199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小寒

电 话:0991-4519928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