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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星遥感与信息化助力自然资源执法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卫星遥感与信息化助力自然资源执法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顺达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 2025-04-23

项目概况

卫星遥感与信息化助力自然资源执法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0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00-01502
项目名称:卫星遥感与信息化助力自然资源执法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62200
最高限价(元):9622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概况

为了确保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预防和减少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发生,第一时间发现新增占耕违法、“大棚房”、挖湖造景、违建别墅、“文旅古镇”、占用耕地倾倒建筑垃圾、违法占用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建公墓以及违法建设交通、能源、水利基础设施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违法状态,避免重大典型违法被国家约谈问责,依托人工智能、遥感监测等技术进行“主动+被动”相结合的执法方式,实现违法问题“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

二、技术规格等标准:

1.项目内容

(1)遥感影像处理

获取卫星影像后,需将数据进行影像预处理、正射校正、数据融合及匀色镶嵌。沈阳市内重点区域面积为1600平方公里(去除建成区),预计需处理全市域影像8期。

(2)图斑线索自动提取及人工编辑

利用最新的遥感影像数据套合前一期影像数据,基于深度学习技术,采用土地分类样本训练、模型优化、变化检测等步骤进行影像解译工作,提取影像的变化情况;参照往期图斑成果,结合国土三调、一般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合法批件等数据对图斑逐个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变化图斑综合管理信息。

(3)比对套合与图斑下发

对提取到的图斑进行套合分析,套合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用地审批、矿业权属性等相关管理信息,将疑似违法线索整理并下发各级自然资源执法部门。

(4)图斑线索外业核实

针对没有合法性证明材料支持的疑似违法重点图斑进行外业取证。利用相关程序拍照取证并实时上传存档,每个图斑至少拍摄4张能够反映现场真实情况照片。预计全年共700个图斑需外业拍摄。

(5)成果归档,数据推送。项目及其他相关工作数据统计及材料汇总编写,将最终成果进行打印、装订、归档。

2.主要依据

(1)《测绘技术设计规定》;

(2)《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

(3)《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规程》;

(4)《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

(5)《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元数据》;

(6)《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5000、1:10000、1:25000、1:50000、1:100000 数字正射影像图》;

(7)《地理国情监测数字正射影像生产技术规定》;

(8)《公共服务电子地图瓦片数据规范》;

(9)《数字测绘成果质量要求》;

(10)其他现行国家及行业最新规程规范。

3. 数学基准(1)平面系统: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2)高程基准:1985高程基准;(3)投 影:高斯克吕格3°带投影,中央子午线123°。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1月1日前完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23日11时00分至2025年04月3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5月0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提交至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 《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辽宁省电子评审系统线上递交及现场介质形式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内容、格式一致。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自然资源执法分局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
联系方式:024-225663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顺达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16层
联系方式:024-22859316
邮箱地址:ld@shundahui.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沈阳融汇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顺达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2105 0137 0008 0000 04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丹、李悦诗
电话:02422859316-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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