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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系统设备采购意向公开

为了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院的(监控系统设备)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意见建议。

一、项目名称:监控系统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4-JQ08-W9088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预算金额90万元。具体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限:20254月23号至2025430号。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六、采购信息的发布媒介: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上发布。

七、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1)如对技术参数等有关需求有任何意见建议,可下载本公告附件3,通过填写《公开意向意见、建议反馈表》的方式及时向我院书面提出。

(2)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院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院也不作书面回复。技术参数、资格条件等相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边助理

电话:0591-88611335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具体地址电话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