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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印章刻制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印章刻制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4-03-11 至 2024-03-15
撰写单位: 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撰写人: 叶青
(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印章刻制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印章刻制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305-00005
项目名称: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印章刻制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00,000.00
最高限价(元):399,960
采购需求:查看

预计采购404套防伪回墨公司印章,一套需包括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人章。(具体服务内容及印章型号规格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一年后,在购买内容不变,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化幅度较小情况下,经双方协商可每年续签,续签最多不得超过两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 (2)截至报名结束前,经“信用中国”、“辽宁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11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3月15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3月2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千山中路153号软件园5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办理好CA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
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
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
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评审过程中因非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电子评标(评审)无法正常进行的,经平台运维服务机构鉴定,上报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分类进行处理。其中:
(1)接收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出现上述情形影响供应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但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2)接收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出现上述情形但短时间可以消除的,应当延长评审时间,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3)出现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4.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储存备份文件的介质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
5.按照辽财采函〔2021〕363 号文件要求,我省政府采购推行电子评审。供应商应在网上按政策要求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线上报名、并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报价及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同时应于开标前邮寄(建议采用顺丰速运公司)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相同的纸质版备份响应文件以及U盘(以下简称“备份文件”)、1套防伪回墨印章样品(样品包括: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人章)至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千山中路153号软件园5楼)。纸质版备份响应文件、U盘及印章样品应密封完好。
6.供应商不到现场参加开标,取消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和开启投标(响应)文件活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在开标后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立即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为 20 分钟,因解密超时而造成供应商投标(响应)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快递的响应文件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密封装订,同时快递最外层包装上或快递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姓名及手机号;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讯畅通,以方便代理机构与供应商沟通,如出现评审答疑采用远程(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答疑。评审结果详见采购结果公告。开标会议全程录音录像。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递交至开标室而造成响应失败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使用“腾讯会议”APP 收看网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委托人须提前下载注册,腾讯会议APP下载地址:https://meeting.tencent.com/。开标时登陆“腾讯会议”APP,输入“会议号”参加开标会议,进入会议后把用户名修改为供应商名称。供应商未按时参加网上开标直播,造成投标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附件)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高新区科技路7号
联系方式: 0412-52113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千山中路153号软件园5楼
联系方式: 17640674467
邮箱地址: 570221157@qq.com
开户行: 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激光园科技支行
账户名称: 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鞍山分公司
账号: 72000000068734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白云鹤
电话: 17640674467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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