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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楼高区供暖管线改造招标公告(2025-JK05(1)-G1002)

综合楼高区供暖管线改造 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综合楼高区供暖管线改造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项目编号:2025-JK05(1)-G1002,建设单位为某部 ,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改造整修

2.2建设地点:吉林省(市)长春南关区(县)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本项目施工内容包括综合楼采暖立管更换;地沟内干管更换,原高区供水、回水管道拆除;敷设在四层及十五层梁下吊顶内的高区回水干管,拆除原管道更换新管道,地下泵房内原管道及泵拆除更换等。

最高投标限价35.4584(万元)

2.4计划工期:30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施工项目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承担完成过与本招标项目结构、用途类似,达到或超过本招标项目投资和规模的工程项目。至少一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施工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

3.4工程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 专业 (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注:其他主要人员应满足招标文件中《人员强制性标准附表》的要求。人员强制性标准为现场所需最低人员标准,根据实际现场施工情况,如有需要可调增,中标人须无偿予以配合。

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 年-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以下材料: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118.64.254.72)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投标均需完成注册)。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5 04 25 日至2025 04 29 日,每日上午09 时至 11 时,下午15 时至17 (北京时间,下同),在网上报名登记。

申领方式: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sbs20250409@163.com。报名材料仅作为采购机构是否接收投标(报价)文件的依据,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应当以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为准。采购机构联系方式13894890804。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计划于2025 04 25 日至2025 04 29 日,每日上午 09 时至 11 ,下午15 时至17 时,在网上通过邮箱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2)成立满足三年(从企业成立之日起至公告发出之日当天)以上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3)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4)资质证书。

5)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6)提供近六个月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凭证;

(7)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 05 15 09 00 分,地点为长春市南关区(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致电采购机构咨询详细地址)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媒介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人:周先生

办公电话:13894890804

址: 长春市南关区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徐女士

移动电话: 0431-86959726

纪检部门联系方式

纪检监督人: 张先生

移动电话: 15337729031

2025 04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