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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活动拍摄及视频制作需求公示(2025-YKSYXL-F3048)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现将某单位“2025年活动拍摄及视频制作”项目采购意向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5年活动拍摄及视频制作

二、公示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

三、项目预算

20万元人民币

四、项目概况

2025年某活动从4月19日开始,至6月13日结束。计划对该活动进行全覆盖拍摄并制作相关视频,做好资料留存和宣传报道工作。本项目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技术标准和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预计采购时间

2024年5月

七、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传真等方式书面递交我单位,我单位会反馈给予用户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初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029-84706070,18191870089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