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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某单位电梯安装项目招标公告(2025-JHNGEO-G1003)

北海某单位电梯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2025-JHNGEO-G1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海某单位电梯安装项目(项目编号:2025-JHNGEO-G1003)已按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北海某单位电梯安装项目

2.2项目编号:2025-JHNGEO-G1003

2.3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

2.4建设规模:工程施工总承包,主要加建钢结构电梯11座,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拆除门窗,新建幕墙,安装门窗,墙面刷涂料,电梯厅墙面贴砖,屋面铺设防水及保温,破除并修复沥青混凝土路面等,具体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说明为准。

2.5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7675333.53元

2.6计划工期:168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时间为准。

2.7招标范围:工程施工总承包,主要加建钢结构电梯11座,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拆除门窗,新建幕墙,安装门窗,墙面刷涂料,电梯厅墙面贴砖,屋面铺设防水及保温,破除并修复沥青混凝土路面等,具体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说明为准。

2.8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提供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3.1.2施工资质: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复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二级建造师跨地区执业问题的复函》(建办市函〔2023〕14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1.3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由投标企业在编(在册)职工担任,取得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近半年内(202410至今)不少于3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

3.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须提供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近半年内(2024年10月至今)不少于3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

3.4其他要求:

3.4.1财务要求:/

3.4.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信用查询截图)②在军队采购网(http://www.plap.cn/)中,未被列入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企业与项目经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提供相关查询截图)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5.1申领时间请于2025429日至202558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5.2申领方式:网上发送。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投标登记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投标登记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申领材料审核通过后,招标人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招标人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招标人邮箱:373595625@qq.com。

5.3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在授权代表身份证页面写明接受招标文件电子邮箱、手机号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开始时间:20255200930分(北京时间)。

6.2 投标截止时间:20255201000分(北京时间)。

6.3 投标地点:广州市海珠区(详见招标文件)

6.4 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6.5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下所有公告、修改或补充在相关法定媒体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8.联系方式

(一)采购管理单信息

联 系 人:曹女士

办公电话:13422024171

地 址:广州海珠区

(三)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某单位纪检监察部门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13221918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