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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项目审计服务需求公示(2025-JWAHYY-F1001)

我部拟对医院信息化项目审计服务进行采购,现将项目需求公示如下,希望广大供应商提出意见建议。如对该项目存在意见建议,请于公示截止前提交加盖公章的相关材料。

一、项目名称:医院信息化项目审计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5-JWAHYY-F1001

三、公示时间:2025年4月28 日至2025年5月8日

四、项目概况:

医院信息化项目审计服务,项目预算51.62万元,具体采购项目参数见公告附件,预计交付时间为供应商收到各项目资料后30天内交付。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7.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8.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9.供应商具有下列资质:具备软件造价评估服务能力一级及以上或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含通信、广电、信息化)及以上资信证书。

六、供应商对需求参数内容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意见建议,供应商如无异议,我部将按照相关要求继续组织采购活动。请您及时留意相关信息,欢迎您报名前来参与投标。

注:1.反馈方式: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采购需求意见建议反馈表等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采用A4纸幅面,扫描后按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yycgb37534@163.com。

2.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项目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4.本次公开的采购参数是本单位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七、发布平台

《中国政府采购网》

八、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某院

地 址:合肥市

联系人:孙女士

电 话:0551-64637534

九、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郑先生

办公电话:0551-6573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