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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缩空气终端(第三次)需求公示(2025-JL13(05)-W40010)(第1包)

压缩空气终端(第三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2025-JL13(05)-W40010)

根据军队采购规定和上级通知要求,现对压缩空气终端(第三次)项目进行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压缩空气终端(第三次)

二、项目编号

项目编号:2025-JL13(05)-W40010

三、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3万。

四、项目需求

我单位某科室目前进行改造建设,需将压缩空气接入所在房间并安装终端,具体需求如下:

需求明细

配件名称

规格

质量要求

不锈钢管

4

30

具有良好的抗氧化性、耐腐蚀性、密封性、韧性。

空气终端

国标

4

压力表

16kg

2

截止阀

4

2

备注

上述配件型号数量供参考,具体要求以现场勘查为准。

五、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起止时间:2025428日至202551

六、报价资料要求

(一)资质审核

报价供应商应于公示期间将盖章后的资质文件扫描为PDF文档并发送至邮箱18423403000@163.com进行审核。

资质文件具体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企业资质文件

(1)报价机构如为生产企业,则须具备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报价机构如为代理商,其所投产品(非进口)的生产企业须具备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各级代理商自身还须具备代理授权书、营业执照。如为进口产品,必须提供全国总代理授予的代理授权书(若为外文授权书则需提供中文翻译件);并同时需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给全国总代理的授权或关系说明(包括各级授权人出具的授权书)。

(3)报价机构如不属于上述2类,则提供营业执照。

【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情况说明(格式自拟)”即可。】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公司信用信息报告(含二维码)

3.具有满足项目需求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说明书

(二)报价方式

报价供应商资质审核满足要求后通过电子邮箱获取具体报价文件模版及邮寄地址,并将需具有完好密封性的报价文件邮寄至指定地址。

七、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办公电话:023-68746828

电子邮件:18423403000@163.com

址:重庆市

八、信息发布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https://www.plap.mil.cn/)”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