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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楼附楼外墙及屋顶防水整修等零星项目招标公告(2025-JHNGEO-G1002)

机关楼附楼外墙及屋顶防水整修等零星项目招标公告

2025-JHNGEO-G1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机关楼附楼外墙及屋顶防水整修等零星项目(项目编号:2025-JHNGEO-G1002)已按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本级经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机关楼附楼外墙及屋顶防水整修等零星项目

2.2项目编号:2025-JHNGEO-G1002

2.3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

2.4建设规模:人民币2434436.07元

2.5计划工期:88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时间为准

2.6招标范围:工程施工总承包,本工程主要内容为道路修缮,门岗智能升降柱安装,机关楼副楼、3号楼家属区外墙面、屋面装修层拆除后重新装修,更换草坪,室外增设消火栓,机械库运动场破除原有跑道塑料面层后修复等,具体范围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7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提供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3.1.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新证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的要求设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等相关规定。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有关政策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3.1.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须提供由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近半年内(202410至今)不少于3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并须提供由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近半年内(2024年10月至今)不少于3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

3.4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信用查询截图)2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中,未被列入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企业与项目经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提供相关查询截图)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5.1申领时间:2025年429日至2025年59日,每日上午 0900至 12 00 ,下午 1500 至 18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2申领方式:

5.2.1网上发送。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名称(如有)+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投标人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411067317@qq.com。

5.2.2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报名资料(具体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开始时间:20255210830分(北京时间)。

6.2 投标截止时间:20255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6.3 投标地点:广州市海珠区(详见招标文件)

6.4 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6.5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媒介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一)采购管理单信息

联 系 人:喻先生

办公电话:13268901204

地 址:广州海珠区

(三)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某单位纪检监察部门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13221918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