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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系统效能评估模块研发快捷询价公告(2025-JLPFNJ-W4018)以此为准

某学院拟以快捷询价方式组织体某系统效能评估模块研发,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某系统效能评估模块研发

二、项目编号:2025-JLPFNJ-W4018

三、采购需求/项目概况

针对某系统试验效能评估需求,建立效能评估指标与模型体系,设计开发效能评估软件,开发某系统试验效能评估模块。

3.1交付时间、地点

1.交付时间:合同签定后45天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2.交付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

3.交付方式:现场安装调试。

3.2履约验收要求

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款95%,余款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1年后支付。

3.3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自项目完成最终交付之日起1年。系统调试完成最终交付前,投标人在招标人参与指导下参加并完成系统试验效能评估,并根据试验情况和评审意见进行修改。

2.质保期内支持某单位使用(无偿提供相关技术配合,派出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支持)。

3.投标人对所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无法安装及使用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安装调试服务。

4.投标人须在“三包”范围内免费提供该货物的技术培训和技术支持。

3.4知识产权

投标人应保证使用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权指控。投标人完整周期内的源代码及数据资料不得私自留存,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招标人提供的技术文件等资料,参与研发人员保密管理、保密教育由投标人负责。本项目开发的相关模型及相关软件代码和软件产品,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3.5保密要求

投标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采购机构提供的技术文件等材料;主动承担保密义务,不以摘抄、复制、告知、公布、出版、传递、转让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组织和人员知悉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信息。

3.6违约责任

在甲方需求出现重要变更影响工期情况之外,乙方未能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造成工期延误超过60天以上的,从约定最终交付时间60天后起算,逾期总天数不超过30天(含30天)的,每天按500元计算,超过30天的每天按5000元计算。

3.7验收方式

中标供应商完成交付后,应当向采购单位提交书面交付验收申请,采购单位将及时组建验收小组进行验收。

3.8付款及结算方式

本项目不预付货款,项目验收合格后,中标供应商收集发票、验收报告等材料,提交采购单位办理结算手续,采购单位在30日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货款。

3.9技术方案

联系采购机构线下领取。

四、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9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特定资质要求: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保密资格证书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资质及以上保密资质。

六、公告时间:2025年428日至2025年512日。

七、报价文件递交要求

(一)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5121500分。超过规定时间递交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二)递交方式

邮寄:通过快递将报价文件邮寄至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具体地址电话025-80810372或者邮箱在邮件正文中写明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PFNJCG@163.com邮箱联系采购机构)(寄出时间晚于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的,不予受理;为防止遗漏,请在寄出的同时电话告知采购机构)。

(三)报价文件组成

采取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递交报价文件的,所有材料需提供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正本、副本均需包含以下材料,盖章后按顺序装订成册: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仅非法定代表人现场递交报价文件的需提供);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8.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9.报价文件;

10.报价函;

11.服务承诺

12.其他材料

备注:按照公告附件模板编制报价文件。

)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即满足资格性和符合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预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预成交供应商。

注意:① 采购需求中列出的所有商务、技术指标均视为实质性条款、不允许负偏离,任何一条无法满足的,报价无效。②报价供应商必须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严禁虚假响应、提供虚假材料、串通报价,否则一经发现,将报告监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对供应商予以处罚。

八、技术参数联系采购机构线下领取。

、联系方式

(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助理、陈助理、主任

联系电话:025-80810372、025-80810373、025-80810352

(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组长

联系电话:025-80810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