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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 天津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2025年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ML2025-XQ-F063)成交公告

天津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 天津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2025年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ML2025-XQ-F063)成交公告

天津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 天津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2025年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ML2025-XQ-F063)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28日发布来源:天津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


一、项目编号:ML2025-XQ-F063
二、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2025年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第1包 :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办公电话 成交金额(万元) 评审得分
天津龙飞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天津市和平区劝业场街哈尔滨道231号(现209号) 91120101MA06RKG22N 022-27263315 92.35 96.14
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评审报价:
第1包 :
排序 供应商名称 评审报价(万元) 评审得分
1 天津龙飞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92.35 96.14
2 天津市祥盛八大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92.652412 85.83
3 食尚丽晶(天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92.686 76.75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1包 :
类型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服务类 食堂管理服务对天津市河西区环湖西路 22 号经侦总队办公地点食堂提供食堂管理服务。建议供应商购买公众责任保险及食品安全责任险,因供应商经营的食堂或提供的餐饮出现的安全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其他具体服务要求详见附件。2025年5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评审专家:胡铂,练滨,李志刚,董海亮,王嘉琳
采购人代表:高博,王一凡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13853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收取费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新科道2号
联系方式:022-272053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明朗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市街道南市大街与福安大街交口天汇广场2-1901、1902
联系方式:022-271550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海惠
电 话:022-27155065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F063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天津明朗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