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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水兴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丽水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兴华招采(2025)26号

二、项目名称:2025年丽水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投标报价:450900(元)丽水蓝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丽阳街827号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2025年丽水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项目2025年丽水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项目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评标专家抽取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许春芝,林欢,朱晗妹

七、开标情况

八、资格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1丽水蓝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74.577.076.075.839.9485.77
1浙江九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67.565.066.566.339.7676.09
1海检检测(浙江)有限公司55.561.063.560.010.070.0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764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丽水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丽阳街827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黄庆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026752

质疑联系人:陈小飞

质疑联系方式:0578-20267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丽水兴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中岸48号

传真:0578-2998875

项目联系人(询问):江丽燕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360555

质疑联系人:洪跃华

质疑联系方式:0578-2121823

3. 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