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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综合服务中心 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综合服务中心全过程跟踪评审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YXD-2025-D-025)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综合服务中心 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综合服务中心全过程跟踪评审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YXD-2025-D-025)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综合服务中心 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综合服务中心全过程跟踪评审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YXD-2025-D-025)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29日发布来源: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综合服务中心


项目概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综合服务中心全过程跟踪评审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电子版形式免费发放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XD-2025-D-025
项目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综合服务中心全过程跟踪评审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640.6848万元
最高限价:640.6848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256.5696 256.5696 评审咨询服务 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2包 246.4896 246.4896 评审咨询服务 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3包 137.6256 137.6256 评审咨询服务 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要求服务内容全部完成,成果文件全部验收合格后止(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五)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B.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2024年7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投标人须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为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为中小企业,均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具体要求如下: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每家单位必须满足上述“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含的1-4 项”资格要求,联合体须至少一方满足上述“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含的第5项”资格要求;(2)联合体必须设有牵头方和成员方,联合体成员最多为2家,明确各方工作和责任(包括分工、权利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根据自己的专业资质承担相应范围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8、投标人若不是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29日 2025年05月0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电子版形式免费发放
方式:①非联合体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将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以上资料盖章齐全)及联系电话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hongyixinda123@163.com)后致电项目联系人确认。 ②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获取招标文件 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报名,需将联合体协议扫描件一份、联合体全部成员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各一份、联合体全部成员的授权委托书扫描件(被授权人须为同一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一份(以上资料盖章齐全)及联系电话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hongyixinda123@163.com)后致电项目联系人确认。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5月2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开发区海通街50号水产研究所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大连东道1060号
联系方式:022-653065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弘毅信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3号中天大厦B座512室
联系方式:022-249259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路工
电 话:18633452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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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弘毅信达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