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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试点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沈阳市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试点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04-30

项目概况

沈阳市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试点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00-02339
项目名称:沈阳市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试点建设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620000
最高限价(元):162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名称 沈阳市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试点建设项目

二、预算金额 共计162万元

三、项目概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于2023年12月印发《关于部署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建设试点的通知》要求,沈阳市作为试点城市积极响应自然资源部和省厅关于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建设工作部署,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建设,创新探索沈阳模式,以自然资源和规划业务需求为核心,按照“统筹规划、试点先行;充分利旧、逐步推进”的原则,结合沈阳市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建设和多层级多类别规划业务需求,依托市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多规合一”业务平台等已有工作基础,探索创新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CSPON)沈阳模式,为引领东北振兴做出示范作用。沈阳的建设试点工作主要围绕城市内部低效利用空间监测与分析评价、耕地保护红线监测、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监测三个场景开展。

四、包组属性 服务

五、评分标准 综合评分

六、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一年内

七、履约地点 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八、维保期(质保期):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九、技术规格等标准

1、工作内容

(1)耕地保护红线监测场景。场景内容主要包括耕地非农化监测指标与模型、耕地非粮化监测指标与模型和耕地撂荒监测指标与模型场景的搭建。

(2)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监测场景。场景内容主要包括历史文化保护线及空间形态控制监测、评价、预警指标体系的建立和历史文化保护相关区域的用途管制和规划许可实施监测指标体系的建立。

(3)城市内部低效利用空间监测与分析评价场景。场景内容主要包括梳理沈阳城市内部现状低效利用空间并构建沈阳市低效利用空间评价指标体系、构建沈阳不同类型低效利用空间数据库和针对不同类型低效利用空间进行综合评估并实施检测。

2、主要技术依据

(1)《关于部署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建设试点的通知》

(2)《全国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CSPON)联合攻关重点科研任务清单》

(3)《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2019年)》

(4)《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2021年)》

(5) 其他有关规范

资格条件

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需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十一、付款方式及条件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额100%

2.付款条件:项目通过专家评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脱贫攻坚、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30日17时00分至2025年05月13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5月2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4楼,西门进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wifi)。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电子文件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到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4楼,西门进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南四经街149号
联系方式:024-232131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03-812室
联系方式:02431918388-357
邮箱地址:2210431516@qq.com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64901880000244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博、徐曼、潘婷婷、张冬妮
电话:02431918388-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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