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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业大学翡翠湖校区学生公寓组团(三期)勘察服务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5AT186017102113(招标文件编号:25AT186017102113)

二、项目名称:合肥工业大学翡翠湖校区学生公寓组团(三期)勘察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 369 号

中标(成交)金额:16.48245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工业大学翡翠湖校区学生公寓组团(三期)勘察服务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高杨、潘艾国、王庆苗、耿鹤良、武海英(招标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以中标价为基数,根据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1]534号文服务类收费标准×70%,由中标人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173065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中标单位评审总得分为88.15分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蜀鑫路69号,联系电话:0551-63735933。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合肥工业大学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        

联系方式:叶老师0551-629017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蜀鑫路69号(创业大道与蜀鑫路西南角)603室            

联系方式:刘元军0551-637359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元军

电 话:  0551-63735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