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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基础设施设备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华侨大学基础设施设备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建信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fjbidding.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CGZXGKZB0012

项目名称:华侨大学基础设施设备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预算金额: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

品目号

项目名称

数量

服务期限

主要技术要求

服务地点

1-1

华侨大学基础设施设备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1项

3年

(一年一签)

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华侨大学泉州校区、厦门校区(含龙舟池校区)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产产品也可参与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年(一年一签)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二)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说明:鉴于部分投标人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尚未完成编制,故投标截止时间在1月1日至6月30日的,可提供2023年或2024年的年度财务报告。

(三)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1.3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1.3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书、承诺书等);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

(七)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八)在资格审查时,代理机构将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http://credit.xm.gov.cn/)等渠道全面查询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截止开标当日前3年内的信用及违法记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投标无效(“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例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应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并提供相关资质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二)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应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提供相关资质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三)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及各专业咨询负责人的资格条件要求(以下人员不得互相兼任):1.项目总负责人:1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类或者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以社保缴费证明或注册执业证书所署单位为准,如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应自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追溯连续社保缴费累计至少6个月。2.项目管理负责人(现场驻场人员):2人,泉州校区、厦门校区(含龙舟池校区)各1人,(1)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项目管理任务的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以社保缴费证明或注册执业证书所署单位为准。(2)具备至少5年工作经验,以社保缴费年限为准,应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五年内每年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3.决策咨询负责人:1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证书;且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决策咨询任务的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以社保缴费证明或执业资格证书所署单位为准,如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应自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追溯连续社保缴费累计至少6个月。4.设计负责人:1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且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以社保缴费证明或注册执业证书所署单位为准,如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应自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追溯连续社保缴费累计至少6个月。 5.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现场驻场人员):2人,泉州校区、厦门校区(含龙舟池校区)各1人,(1)须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以社保缴费证明或注册执业证书所署单位为准。(2)具备至少3年工作经验,以社保缴费年限为准,应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内每年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6.造价咨询负责人(现场驻场人员):2人,泉州校区、厦门校区(含龙舟池校区)各1人,(1)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以社保缴费证明或注册执业证书所署单位为准。(2)具备至少3年工作经验,以社保缴费年限为准,应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内每年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四)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设计咨询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为牵头方,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02日 至2025年05月1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建信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fjbidding.com/)

方式: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建信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fjbidding.com/)(免费注册)并以下载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66 号轻工大厦9层01单元之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华侨大学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        

联系方式:庄老师0592-61615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66号轻工大厦9层01单元之二            

联系方式:徐小丽0592-58562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小丽

电 话:  0592-5856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