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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和平区税务局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和平区税务局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B-GZB2025-0165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和平区税务局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5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为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和平区税务局提供项目管理服务、安全保障服务、保洁绿化服务、设施设备的运行与维护服务、会议服务、餐饮服务等。

合同履行期限:本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预算金额为540万元(人民币)/年。计划服务期限为2025年6月1日-2026年5月31日。本项目意向采购服务期为三年,在服务内容、服务要求、服务标准及预算均无重大变化的前提下,年度考核合格后,经采购人同意,可续签次年合同,最多续签两次。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06日 至2025年05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开标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2.现场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书原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

预算金额:540.00万元/年

最高限价:540.00万元/年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和平区税务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皇寺路170号        

联系方式:杨雪峰024-233651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周新宇、李勃、苏美玲024-23381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新宇、李勃、苏美玲

电 话:  024-2338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