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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小精培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小精培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5月28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34012025000052

项目名称:2025年小精培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673,43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培训。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培训。

采购包3: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培训。

采购包4: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培训。

采购包5: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培训。

采购包6: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培训。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采购包4:无

采购包5:无

采购包6: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应为经县级(含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具有相应职能职责的主管部门认定且年度审验合格的各类职业供应商(含技工院校)或具有职业培训职能的企业、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民办企业单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合证的提供合证证书);供应商办学范围必须包含所投包段相关或类似专业,提供办学许可证复印件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

采购包2:

(1)供应商应为经县级(含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具有相应职能职责的主管部门认定且年度审验合格的各类职业供应商(含技工院校)或具有职业培训职能的企业、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民办企业单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合证的提供合证证书);供应商办学范围必须包含所投包段相关或类似专业,提供办学许可证复印件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

采购包3:

(1)供应商应为经县级(含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具有相应职能职责的主管部门认定且年度审验合格的各类职业供应商(含技工院校)或具有职业培训职能的企业、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民办企业单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合证的提供合证证书);供应商办学范围必须包含所投包段相关或类似专业,提供办学许可证复印件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

采购包4:

(1)供应商应为经县级(含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具有相应职能职责的主管部门认定且年度审验合格的各类职业供应商(含技工院校)或具有职业培训职能的企业、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民办企业单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合证的提供合证证书);供应商办学范围必须包含所投包段相关或类似专业,提供办学许可证复印件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

采购包5:

(1)供应商应为经县级(含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具有相应职能职责的主管部门认定且年度审验合格的各类职业供应商(含技工院校)或具有职业培训职能的企业、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民办企业单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合证的提供合证证书);供应商办学范围必须包含所投包段相关或类似专业,提供办学许可证复印件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

采购包6:

(1)供应商应为经县级(含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具有相应职能职责的主管部门认定且年度审验合格的各类职业供应商(含技工院校)或具有职业培训职能的企业、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民办企业单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合证的提供合证证书);供应商办学范围必须包含所投包段相关或类似专业,提供办学许可证复印件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08日2025年05月14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05月28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银行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对供应商的信用审查以及开设账户等相关工作。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法定时间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后,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向银行提出“政采贷”正式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

2、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培训相关政策文件可在四川政务服务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凉山彝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也可电话咨询采购人相关政策文件内容要求。

3、西昌市财政监督电话:0834-3229654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风情园路5号

联系方式:0834-32414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正义路78号

联系方式:0834-21895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834-2189559

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07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