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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号院主干道翻新工程招标公告(2025-JWEZDH-G1004)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一号院主干道翻新工程
二、项目编号:2025-JWEZDH-G1004
三、项目概况: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

预算金额

(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一号院主干道翻新工程项目

在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对某园区内主干道进行翻新改造,涉及混泥土道路改建沥青道路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

详见施工图与工程清单、计价表。

5,206,656.92

2025年5月

项目地点:云南省蒙自市

工期:90日历天(含施工准备期及冬雨季、节假日)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执行标准并满足招标人需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2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财务要求:提供2021-2023年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根据“财办【2022】32号”的规定,2022年、2023年审计报告须在统一监管平台进行自动赋码验证,未赋码的视为审计报告无效。)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的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
4.2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的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提供复印件)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要求,签订保密协议(提供投标人承诺书)。
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承诺声明)。
7投标人信誉: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投标人承诺声明);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由招标代理机构将查询结果提交评审委员会审查。
8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单位须与本次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提供投标人承诺声明)。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开具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及以后。
9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开具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及以后。
10除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外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最低配备要求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可由其他岗位人员兼任)。其中安全员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提供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C证);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资料员需具备相应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所派人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开具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及以后。
11投标人为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或控股企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除外)(提供承诺书)。
12投标人应当在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暂未注册成功的,可先行获取招标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提供注册成功截图,投标人需注意需注册成功)。
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
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年05月09日 至 2025年05月16日 ,每天上午 08:00 至 12:00 ,下午 15:00 至 18:00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采购机构):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具体申领方式见第十二点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06月06日 09: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6日 09:30
(三)投标地点(采购机构): 昆明(具体位置见招标文件)
(四)提交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5年06月06日 09:30
(二)开标地点(采购机构): 昆明(具体位置见招标文件)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按附件格式提供,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7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3924075021@qq.com

(五)招标文件售价:0/份。


十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0873-3210336、13099819993
地 址:云南省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十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严先生
联系电话:0873-3210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