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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招标代理机构入围遴选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区域招标代理机构入围遴选采购项目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参数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区域招标代理机构入围遴选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在湖南、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和海南6省(区)范围内,以每个省(区)为1个采购包,每个包各遴选10家招标代理机构。
采购数量:6包
主要功能或目标:在湖南、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和海南6省(区)范围内,以每个省(区)为1个采购包,每个包各遴选10家招标代理机构,分别负责各省(区)非涉密或已脱密物资服务项目招标代理业务。服务期限3年,协议一年一签。
需满足的要求:代理机构主要负责组织市场调查、编制采购需求,预编采购文件及合同建议方案,协助组织开标评审及质疑答复等工作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满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3.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4.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5.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并符合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提供相应查询页面截图)。(五)具有承办军队采购业务的固定部门或专门团队,并在军队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登记(在军队采购网登录管理系统,按照管理系统提示,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六)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七)投标人须严格遵守军队有关要求,建立安全制度,配备符合要求的专用设备用于代理军队业务。(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0.00 2025年06月

注:1.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联系人:梁智杰

联系方式:18184889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