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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信号交换设备采购意向公告(第二次)

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专用信号交换设备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参数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专用信号交换设备
采购内容:1台交换矩阵和3台有源功分器。
采购数量:1套
主要功能或目标:1.交换矩阵(1)具有射频多路输入/多路输出全交换功能,其中每条输出路可以独立选通任意一条输入路; (2)具有输入、输出、交换功能; (3)具有输入功率电平监测功能;(4)具有本地及网络遥控控制工作参数功能;(5)具有掉电参数保存和上电恢复功能。 2.有源功分器 (1)完成多路射频输入可调增益放大,且各路增益单独可调; (2)各输入路支持有源分路;(3)具有面板增益显示可控制功能; (4)具有网络遥控功能; (5)具有掉电参数保存和上电恢复功能。
需满足的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截至递交投标材料时间前,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供应商暂停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企业应当为生产企业,具备生产投标产品的关键设备,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以本项目技术需求文件为准。 24.00 2025年07月

注:1.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联系人:于先生

联系方式:18515667403